在某高端外國企業擔任執行長的陳姓男子,認為在國際知名機器品牌台灣代理商「肖柏企業」任職的妻子出軌偷吃,私下調查拍到妻子跟上司肖柏負責人徐翊安多次深夜勾手出遊,徐翊安還對其摸屁股、親密接吻,氣憤提高通姦並求償。不過通姦部分並不起訴,可法官認為,雙方已超過正常朋友關係,昨判徐翊安應賠陳男40萬元。可上訴。
徐翊安(本名謝東昇,55歲)昨無言地說:「真的很冤枉,我跟她(陳妻)本來就是好朋友,如果出軌偷吃了,早就被徵信社拍到好嗎。」他還對判決的結果感到灰心,不確定要不要上訴。陳男昨拒受訪,據了解年約六旬的陳男正跟妻子打離婚官司。
判決指出,在肖柏企業擔任徐翊安祕書的陳妻,跟丈夫陳姓執行長結婚30多年。前年10月,陳姓執行長認為妻子出軌偷吃出軌才搬出家中,找徵信社跟拍,果然拍到妻子跟上司徐翊安常勾手出遊,有時還摟抱、搭肩,雙方曾於晚上一起坐在公園聊天,徐翊安還伸手撫摸陳妻的屁股,在她腰間親密的摸來摸去,甚至還在餐廳直接親了陳妻的臉。
徵信社還拍到徐翊安在陳妻面前摸摸胯下、屁股,雙方說笑的時候,還會打彼此身體。陳男看到影片抓狂,調閱妻子通聯紀錄,驚覺妻子跟老闆常在半夜、一大早打電話聊天,氣憤提高妻子跟徐翊安通姦,並向徐翊安求償400萬元。
徐翊安反駁指他和陳妻情同兄妹,因擔心婚姻觸礁的陳妻想不開,才帶她外出走走,雙方勾手是因陳妻腿受傷,深夜通話也是聯絡公事,否認有不正常關係。因無證據證明雙方有性行為,通姦部分不起訴。
可地院法官勘驗十多段跟拍光碟,發現陳妻跟徐翊安夜間並肩行走時,竟公然互摸對方臀部,在餐廳也勾肩搭背,互動神情開心,動作親暱,陳妻也承認徐翊安曾吻她臉頰。法官認為,雙方的舉動不像兄妹,認定徐翊安破壞他人婚姻。根據雙方呈報法院的資料,陳姓執行長年薪850萬元,徐翊安年薪60萬元,判徐翊安應賠精神慰撫金8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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